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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款让爱心教育变了味 |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5-12-2 点击数: |
江苏扬中市教育局向全市近4万名中小学生每人收取10元的“爱心款”,此举引来一片质疑声。但教育局李主任认为这不属于摊派,并无不妥之处,而且这种方式对学生也是一种爱心教育。他强调捐款是经扬中市政府同意的,是用来支援扬中市挂钩扶贫的2个地区:陕西渭南白水县和江苏灌南县(11月30日《新华日报》)。
毋庸讳言,当今是一个爱心略显缺失的社会,见死不救、见危不帮的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爱心”一词好像越来越模糊,离人们也越来越遥远了。从这个意义上,加强爱心教育显得倍加迫切,而且加强对身心健康正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的爱心教育,树立助人为乐的爱心意识显得尤不寻常。然而,什么是“爱心教育”,怎样进行“爱心教育”呢?
我们知道,爱心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是自愿不受挟迫的,也是一种纯洁不要任何回报不带其他附件要求的善意或善举。爱心的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由于中小学生尚处于身心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因此对学生的爱心教育必须更具耐心和现实感染性,必须通过一系列讲座和爱心行动相结合的手段才可能让他们真正了解什么是爱心,怎样去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必须强调的是,爱心不等于捐款、捐物,钱捐得多并不意味更具爱心,钱捐得少也不表明爱心匮乏。爱心注重的是一颗帮人助人的博爱之心,它不是用金钱或其他物质化的东西所能量化衡量的。
扬中教育局向4万名学生强制收取每人10元的“爱心款”,还美其名曰这是“爱心教育”。很明显这样的爱心教育严重的悖离了爱心的本意,学校不但强制学生“献爱心”,并且还为爱心设置了一个10元的门槛,试问这样的爱心还是爱心吗?可以说,学校此举非但不是在对学生进行爱心教育,而恰恰是在误导学生们的爱心观念。把爱心量化、金钱化、低俗化。
我们不妨再来审视一下扬中“爱心教育”出台的背景和原因。据教育局李主任透露,捐款是经市政府同意的用以支援与扬中挂钩扶贫的渭南县和灌南县的。这里面的潜台词恐怕就是:捐款是市政府支持并主导的,学校不过是帮助政府完成扶贫任务而已。众所周知,扶贫是政府的任务,应该由政府的财政按计划拔,只要政府按规定办事,扶贫款不应该有缺口。为什么又要假学校这手向学生收取所谓的“爱心款”呢?学校何时成为了政治的附属,而学生又在何时间接的变成了政府完成政治任务的“生力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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