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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每日作业不超1小时 |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更新日期:2005-9-20 点击数: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综合消息)临近期末,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多过重的课业负担,昨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小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各年级书面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
严格控制小学生一日在校活动总量
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严禁学校安排各年级的早、午、晚自习,严禁利用每天下午4时以后以及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安排大多数学生参加的补习班和提高班;严禁将学生分为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学校利用培训机构或租借教室组织举办以补习学生文化课为内容的各类补习班、提高班。
严格控制各年级学生的作业总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在校托管学生的作业原则上应在校完成;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坚决杜绝给学生留大量机械性、重复性及惩罚性作业,更不准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要确保学生应有的休息和足够的睡眠时间。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
学校要保证开足、开齐各类课程,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不得随意挤占其他学科课程(特别是六年级);各学科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把握好教学进度,严禁提前结课、停课。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另外,要建立“减负”工作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按照“减负”规定要求,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不准把升学率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要增加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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