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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孩子动粗小心违法 |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更新日期:2004-11-10 点击数: |
宁波市民潘某管教不听话的女儿致其轻微伤,被警方治安拘留10天。潘某不服治安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潘某的上诉请求。
潘某的继女小君今年17岁,有些弱智。潘某称,虽然小君是继女,但他抚养多年,如同亲生女儿一样。1998年,潘某与小君生母陈某离婚,但至今3人仍住在一起。由于涉世未深,女儿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经常夜不归宿,潘某和前妻焦急万分。
今年3月,潘某发现女儿与一陌生男子鬼混,满腔怒火的潘某将小君暴打一顿,小君被打成轻微伤。次日,小君在母亲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海曙区公安分局对潘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潘某不服处罚,拿出与前妻陈某订立的一份《委托教育书》,坚持他是受前妻委托教育女儿。潘某向海曙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此后,潘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殴打弱智的未成年人致轻微伤,且情节严重,因此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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