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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更新日期:2004-11-8 点击数: |
采访人:本报记者 王建新
解读人:北京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瑞苓
今年9月,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用于支付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因伤住院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瑞苓。
健康和已生病者均可申请
少儿住院互助金遵循社会互助共济和自愿的原则。凡北京市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托幼机构在册的婴幼儿及出生满一个月的散居婴幼儿属北京市户籍者,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1996年,上海市就设立了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北京的市民也有这方面的要求,据调查,80%以上的北京家庭对此持欢迎态度,赞成尽早实施。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一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它和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健康人可以申请参加,已生病者同样可以申请加入。
每人每年缴纳50元,最高可获8万元互助金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应每学年度交纳费用。学年度起止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每个学年度交纳的金额,需结合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整,按“以收定支”的原则予以确定。根据测算,目前暂定为每人每学年度缴费50元人民币。
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婴幼儿集中交纳互助金,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婴幼儿互助金收缴工作,再通过各自的开户银行统一划拨到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
北京市户籍出生满一个月散居婴幼儿的家长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底前,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办理参加互助金的交费手续,地段保健科向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交费的截止日期是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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