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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成儿童意外死亡第一杀手 |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更新日期:2004-7-1 点击数: |
今年5月底以来,南京市接连发生数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从4岁至13岁的5名青少年因溺水而身亡。生命之花过早凋零,令人扼腕叹息。这一幕幕惨剧应当引起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教育界人士呼吁:孩子,下河游泳风险大,莫拿生命当儿戏。调查: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非正常死亡事故中,校外溺水事故超过交通意外已成为造成孩子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5月23日,一名7岁女孩在桥北村旁的一池塘边玩耍时不幸身亡;6月7日,溧水县一4岁男孩也掉进池塘内溺毙;13日,三个贪凉的孩子私自下江游泳,其中一名13岁的少年被江水卷走,另两名孩子被路人所救;23日,溧水东屏镇8岁女童失足滑落到自家附近2米多深的水塘里,再也没有回来。而在上周六的下午,年仅10岁的男孩在花神湖玩水时,不幸溺水身亡。原因: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如花的生命频频失落在水中呢?无知、无畏、无人看管是未成年人容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一位教育界人士指出,在水情不明、游泳技能不好且无成年人看护的情况下,孩子们最容易发生溺水伤害事故。年纪小的溺水儿童往往因在河边玩耍失足落水,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则往往是无知,大胆下河戏水或潜入深水区而发生意外。在市区内一些商品住宅的临水、亲水小区,同样也成为低龄幼儿的危险地带。古城南京水域资源丰富,不仅毗邻长江,更有紫霞、花神、莫愁、月牙等众多湖泊河流。但由于湖泊、水库的水流状况复杂,水情不明,每年暑期都会发生学生下河游泳溺水事件,特别是少数小学、初中生毕业之后,学习压力大大减轻,放纵自己游玩,酿成悲剧。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到学期结束之前,各区县、学校都会反复要求学生不要擅自下河游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但总有个别学生置若罔闻,致使酿成悲剧。呼吁: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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