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评价学生 老师一人说了不算 |
更新日期:2003-1-2 点击数: |
唯分数论的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素质教育不相适应,这是教育界的共识。教育部日前发出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要改变目前“重结果”不重过程,重分数不重能力的评价与升学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社会多元评价学生。 教育部提出,我国现行的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问题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 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要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发展,对学生的评价应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多个方面。 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要采用多样性、开放式的评价方法。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学生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与测验的信息等。 学校重分数一直是“升学率”在作怪。教育部提出,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做法,建立起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评价体系。初中升高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高中录取,可试行参考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文艺活动记录等资料,综合评价进行录取。 学生评价专家、北京教科院基教所赵学勤副研究员认为,中小学教育应重视每一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应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视终结性评价而忽视形成性评价的做法。评价标准应多元化,由一元因素向多元因素转变,除了单纯的知识技 [1] [2] 下一页 |
|
上一篇文章: 内蒙古呼和浩特小学德育“四渗透”
下一篇文章: “问题学生”回校读书 争议远未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