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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择校风还是纵容乱收费 |
更新日期:2006-2-14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
“既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要收这部分营业税,本人建议按500%的比例征收好了,不然,真是气死人了!”这是一名网友在获知国家将对赞助费、择校费等收入征收营业税后,在网上开的一句玩笑。让他生气的原因源于一种担忧:“从此,学校可以更加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收取择校费了。”
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须缴纳营业税。”2月13日,记者在百度网输入关键词“择校费征税”,相关网页达到了2.57万篇。对这一征税行为,有善意的理解,认为其初衷可能在于遏制愈演愈烈的择校风。但更多的人则担心:择校费会因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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