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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一分杂费都不能收
更新日期:2006-2-14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就教育乱收费七大投诉,本报直接连线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已对投诉内容展开调查——

  免费义务教育一分杂费都不能收

  □省财政补助金年底已到位□农村户口上县城学校不能享免费□高三复读生收费问题还需研究

  又是一个新学期,家长、学生为此忙碌着,本报热线电话也没闲着。这几日,关于教育乱收费投诉不断:为什么这么收?为什么还没退?是不是乱收费?……

  针对百姓种种疑问,昨日,本报特地请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已对本报提供的投诉开始调查。

  上学期杂费迟迟不退

  河源谢先生来电:所在县是16个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县之一,学校不但没有将上个学期的学费退回,这个学期还要交101元学费。且每个学期要收取柴费,称用来烧开水。

  答:经省核实确认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上学期暂收的杂费一律要退还,这学期的杂费一分钱都不能收,这是一个原则。这位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着手调查了解,如情况真如其所说,我们将对有关方面严处。

  但还有些情况在这里也需向广大的家长们做一个解释,那就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部门还要对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进行逐一核定、确认,因此,16个试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5年下学期的杂费采取了“先收后还”的方式,省财政的补助金是去年底到达各地财政、教育部门的,包括新学期杂费的补助金,当时学校已放假,有些县马上将钱退还给学生了,有些县则没有立马退,而是等到新学期开学才退。但无论怎样,新学期一开学,只要是省核定的学生,所有先收的杂费都要一分不少退还给学生,这个学期也不能再收取一分钱杂费。

  至于这位先生投诉的“柴费”,如属实,那绝对是乱收费,我们会查清楚。

  收据混乱开一张收5元

  河源×先生来电:学校开一张收据收取5元钱,且收费数与开票数不符。茂名黄先生来电:某小学收取杂费749元/学生,学校没有给学生任何的票据。肇庆莫先生来电:其小孩是学前班学生,交纳了学杂费366元,但学校给的发票上的总额为315元。

  答:这都是绝不允许的行为,收了家长多少钱就要开多少钱的发票,也不能再收家长的“收据费”。

  500名新生竟有400为择校生

  阳江黄先生来电:去年某一中学在市区内招收500名初一新生,500名学生内前100名学生不需要收取,其余400名学生是择校生,所以他们不但要交纳学费,还要交纳赞助费2000元,还有一些校服费用等。

  答: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收取择校生的,如情况属实,此学校是违规操作。同时,捐资助学是不能与入学挂钩的,这也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学校双层违规,我们将调查。

  上县城学校得不到杂费退款

  韶关郑先生来电:看了本报头版《免费义务教育决不“打折”》后很受鼓舞,他是新丰县群众,在县城做小生意,小孩是农村户口,但在县城上学。上个学期学校没有把钱退给他,这是否属于乱收费?

  答:有关政策也许这位郑先生可以了解一下,那就是这次我们16个贫困县的免费试点是免农村户口在农村读书的孩子,如他的孩子是农村户口但在县城读书,那就享受不到免费政策,所以学校也没有“退”的可能。

  杂费人家收408元我们学校收460元

  肇庆孙先生来电:本报2月9日头版《免费义务教育决不“打折”》报道里面提到,我省的中学生今年应交408元杂费,但肇庆某县某中学却要求学生交纳460元杂费,这是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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