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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子库拒绝未婚男存精 |
更新日期:2003-12-22 点击数: |
据《羊城晚报》报道 广东省人类精子库负责人文任乾今天上午透露,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近日自行组织了九名生殖医学伦理专家,论证通过了新修订的《知情同意书》和《供精协议书》,就此争议较大的未婚者是否可以存精留用、存精者死亡后其家属有无使用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报道说,《知情同意书》和《供精协议书》虽然由广东省精子库自行制订,但遵从了卫生部出台的“七大伦理原则”,即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和伦理监督。 据悉,广东精子库将于明年初向面临生育风险的人群正式开通存精业务,存精者必须是已婚人士,其精液只能用于对合法妻子进行夫精人工授精。整个服务明年初起将进行大范围推广,申请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广东省。 精子库拒绝了未婚人士的存精申请。不少20多岁的未婚男性表示,目前精力放在事业搏杀上,故想在生育力最好的阶段先存精,留待日后使用。 文任乾表示,未婚者不是存精对象,因为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未婚者没有生育需要。而存精服务主要是帮助未生育人群免于遭受生育风险,鉴于医疗资源有限,目前只向真正有需要的人群开放。 文任乾指出,新修订的条款仍然保留“存精者如果意外身亡,家属将不能取用精子”。这一条款的确立与国家计生委关于“单身妇女不得接受人工授精”的新规定精神一致。存精者死亡后,家属单方面取精生育的要求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也不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故保留。 他认为,利用死者的冷藏精液生育出的后代在心理健康、社会抚养等方面都面临许多问题。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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