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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该收多少费公示于社会 |
更新日期:2003-4-15 点击数: |
从4月12日起,河南省政府纠风办、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出的《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开始生效。河南省同时还委托当地媒体把各类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表格形式向全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阶段也正式开始。根据两部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各地将分别对中小学收费、高校收费、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等进行严格检查。 河南省两部门在通知中还特别强调,要坚决制止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向教育和学校的乱收费、搭车收费及各种摊派或强制捐资;学校代收的书本费,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平调、挪用、挤占中小学校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收费收入,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用于平衡政府预算或作其他支出。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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