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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非义务教育向社会资本放开 |
更新日期:2003-2-24 点击数: |
江苏宿迁市教育产权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该市将实行“一保三放开”原则,除力保九年义务教育存量部分外,将通过出售、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全面放开学前教育、普高教育和职业教育产权改革,同时推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让新聘教师进入教育人才市场。这是记者18日从该市举行的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宿迁已拥有民办幼儿园1325所,民办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达53所、44所和20所,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多元参与的格局。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每年都有2万多人因高中教育规模的限制,难以走进高中大门,职业学校招生仅0.8万人,全市没有一所省合格职教中心。 宿迁市教育局局长孙其松介绍,该市现有乡镇以上公办幼儿园采取民营、股份制、拍卖等形式办园,村办幼儿园全部从村小分离出来,实施民有民营,独立办园;普通高中均可以公开出售,进行资产置换,或是采取股份制吸引教职工和社会资金入股;学校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经评估政府可以参股,重点高中可通过兼并、收购农村高中,组建教育集团,使普高教育向城区集中,向名校集中,向教育园区集中。置换出来的资产,可用于教职工医疗、养老保险或扩大办学规模;职业教育变财政供养为财政投入。今年全市26所高中全部改制,14所职高转为民办民营性质。 与教育产权制度改革相配套,教师人事制度也作出重大调整。宿迁市规定今后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教师招聘录用一律进入教育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高中阶段先试点,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彻底改变过去教师调动需要多部门审批的烦琐程序,建立起教师与学校双向选择的新机制,高中教师在全市范围里自由流动。此外,非义务阶段和社会力量办学一律放开招生市场,不得以行政手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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