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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做好学校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
更新日期:2003-1-16 点击数: |
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刘万永)2003年寒假和春节将至,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认真部署、落实学校在此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漏洞:在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集中力量,以防火为重点,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学生离校前,各校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重视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好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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