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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宝宝的"物权"概念
更新日期:2006-6-1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许多家长可能会觉得“物权”的概念对孩子来说是不是太生疏了,这么小的孩子,需要培养“物权”概念吗?培养“物权”概念对孩子的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呢?我们来分析一下下面几个真实的小故事就能获得“物权”对孩子成长意义的初步认识。

  故事一:“是我的东西就是不让你送给别人”

  三岁的菲菲在家里大哭,妈妈也一脸怒色,狠狠地盯着菲菲,爸爸在旁边不知怎么办才好,劝了妻子劝女儿,他也拿不准谁更有理,所以不知要站在哪一边。原来,菲菲小舅的女儿,也就是菲菲的小表妹晨晨刚好比菲菲小一岁,妈妈就想收拾一些菲菲实在穿不了的衣服和菲菲已经不爱的玩玩具送给晨晨,可菲菲看到妈妈入包里装这些东西时上来拼命抢夺,大大声哭着说:“你干嘛把我的东西送给别人,就是不让你送给别人!”妈妈讲了半天道理也不管用,所以就出现了最开始的那一幕。妈妈特别不明白,衣服菲菲肯定是穿不下了,留着一点用都没有,有的玩具菲菲半年多都不碰一下,而小舅家比较困难,晨晨表妹玩的东西特别少,自己的女儿这么大了怎么这么不懂事?

  分析:菲菲这种行为在许多三岁左右孩子身上都发生过,甚至有的孩子宁可发脾气把玩具摔坏也不肯给表弟表妹玩。菲菲妈不要感到太生气,因为,这个期间的孩子正处于自我中心反抗期,这个期间一个特别明显的标志就是把所有属于自己的物品都贴上一个无形的“物权”标签,也就是她心中真心实意的认为:这些东西既然是我穿过用过和玩过的,既然是父母或别人送给我的,我就有所有权和支配权,我扔掉也不给别人,这是我的自由。“物权”概念是孩子与重要他人分离,自己要长大独立成人的开始,对物品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属于孩子自己,如何处置这些东西是孩子的权利,如果父母强行处理属于孩子的东西就会降低孩子的自尊,让孩子产生反抗行为和不安全感,甚至长大会十分恼怒或自卑,不利于今后与他人安全相处。当然,这时“物权”概念具有独占排他性,孩子也显得非常“不近人情”,但这只有“物权”概念发展中的不灵活表现,经过爸爸妈妈的耐心引导,通过与小伙伴朝夕相处共同游戏中培养的情感,渐渐的,孩子会走出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同时还保留了因拥有“物权”而获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故事二:毁玩具不知疲倦的游游

  游游是爷爷奶奶一直带到两岁半才回到自己家住的。爸爸妈妈已经做好了适应孩子各种不良行为习惯的心理准备(在这里小声告诉大家一下:妈妈对爷爷奶奶溺爱孩子很是看不惯)。爸爸妈妈最初感觉还可以承受,游游吃饭要追着喂,衣服不会自己穿,晚上不睡,早上不起他们都耐心培养,但后来妈妈特别不能忍受的事情终于出现了:游游特别爱摔砸玩具,越说他砸得厉害,家里的玩具没有一套是好的,多贵的东西都敢砸,妈妈心疼得经常立着眉毛说他,当妈妈厉害的时候,游游更厉害了,有一次居然把家里的摇控器抓起来给摔坏了。妈妈说,现在她已经在“斗争”培养出“丰富的经验”,当她和游游对峙时,游游的眼神开始到处看,手到处抓的时候,爸爸妈妈赶紧把游游能抓到的东西拿开,否则就会被儿子当发泄工具毁坏。可是,妈妈更加苦恼的是,当游游抓不到东西摔砸时,他就打自己,妈妈真怕孩子是不是有什么心理健康问题。

  两三岁期间的思维正处于直觉动作思维期间,而游游尤其是属于对动作很敏感,动作神经系统很“发达”的孩子,这样的孩子特别喜欢用动作代替语言表达需求。无论他喜欢一个人还是不喜欢一个人,都要用动作去打对方;无论是他喜欢玩具还是不喜欢玩具,也会用大动作来对付玩具。因此,孩子摔玩具不是不珍惜玩具,而是用动作来表达情绪情感的方式;再有,这个期间的孩子没有社会经验,还没有玩具是花钱买来的,爸爸妈妈挣钱很辛苦的观念,他不会换算也根本没想到要换算什么价值,在他眼里,玻璃珠要比钻石好玩多了。因此,建议游游妈妈把贵重的东西收起来,尽量给孩子准备一些摔不坏的玩具和物品,如塑料和毛绒的东西,一方面让孩子满足直觉动作思维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尽情渲泻心中的情绪情感,当孩子慢慢平静下来之后,妈妈再轻声跟孩子讲道理,孩子的变化会越来越好的,被妈妈理解和接纳了之后,渐渐的,妈妈说的话,妈妈希望儿子能珍惜玩具的观念孩子就能听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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