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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化的应有认识对策
更新日期:2006-6-21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由于国家政策倾斜和制度性保证扶持,得以“重点”发展,先“富”了起来,应充分利用条件硬、起点高、理念新、质量优的办学优势,摈弃只求自身发展和狭隘功利的办学理念和行为,反哺回报社会,辅助普通中学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教育均衡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和推动作用。

  1.强化素质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均衡化发展。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主要是通过它所培养的人才来实现的。教育均衡化发展所要体现的核心是教育价值观: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样的人?我们不能只把升学率和硬件设施作为衡量办学效能的重要尺度,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积极倡导德育首位、主流价值观,让素质教育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使全体学生获得均衡发展,并引领学生走向全面发展、科学发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均衡化发展。一是教师是学校的第一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靠全体教师去实现,教师队伍的现代化是学校教育均衡化的根本。学校教师队伍要实行现代化,首先要求全体教师具备丰富的现代化科学知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相应的文化知识水平。其次要求全体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第三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技能技巧,通过有意识的培养和锻炼,普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成果。把学校建成为培养优秀教育人才的基地。二是加大培养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的力度,特别要利用教科研力量来培养骨干教师。形成骨干、名优教师群体。以骨干教师促进教科研的做法,既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又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为当地教育发展起辐射和支撑功能。三是精心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努力以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凝聚人、培育人、塑造人,努力为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名成家创造宽松的政策空间和成长环境。

  3.规范办学行为,防范和杜绝校园教育失衡。示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和谐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就是要让每一个孩子不论其家庭背景如何,在校园内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⑴加强管理,禁止家教。家教盛行,造成校内教育不均衡,冲击正常的教育秩序,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无疑成了一句空话,与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示范高中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完善管理机制,狠刹家教之风,杜绝家教行为。

  ⑵合理收费,控制择校。近年来全国价格举报的四大热点,教育乱收费问题位居首位。“择校费”本不合法,而一些示范学校压缩正常招生计划,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或超标收取赞助费,或与一些行政主观部门形成利益共同体,把学校变成了权利阶层和富豪阶层培养子女的大摇篮,把更多的低收入阶层推到了优质学校之外,剥夺了部分弱势群体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严重干扰了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更是大相径庭。因此,示范学校应有“节约”和“以学生为本”理念,加强资金运作管理,依法合理收费,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在教育经费相对短缺情况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择校生招收数量,挖潜扩大正常招生规模,公开面向本地区或全社会招生,让更多的平常百姓子女有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机会。

  ⑶关注弱势群体和贫困学生。教育虽被人们视作改变人生命运的根本条件,但贫困仍然是使许多人上不起学的主要原因。示范性高中作为先“富”起来的学校群体,应切实关心弱势群体的子女教育问题,利用优势资源,形成“助、奖、补、减、帮”的多元化帮困助学机制,让贫困生能入校学习,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者。

  总之,在教育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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