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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评选应废除 |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更新日期:2004-8-4 点击数: |
据新华社电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日前发出倡议,废除在学生还没有成熟时就将他们分为三六九等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要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材,任何学生的进步都应该受到鼓励。
在银川召开的“宁夏中美教育研讨会”上,顾明远说,经过20多年的评选工作,这种评选制度暴露了很多弊端。首先评选“三好学生”和教育方针是相违背的,教育方针是要每个学生都变为三好学生,而不是少数人;同时,少数人评上“三好学生”使大多数人的心理受到了伤害;许多学校在实际操作中,“三好”学生标准却变成了“一好”即学习成绩好;一些学生评上了“三好”,就有择校的权利,这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倡议,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三好学生”评选制度需要废除。
1982年,我国教育部、团中央曾发布通知,在学校里评选“三好学生”,“三好”是指身体好、思想好、学习好,评选学生的比例占学生总数的5%至10%。据悉,上海从今年开始,已淡化“三好学生”的称呼,一般称为优秀队员和优秀团员,武汉市25中也取消了“三好学生”制度,取而代之的是“阳光少年”评价制度:不论学习成绩好坏,不论是否全面发展,只要学生觉得自己身上有优点,就可以申报参评“阳光少年”。新的学生评价制度已逐渐受到家长和学生们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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