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从外地来昆明打工的陈沉一家四口人生活甜蜜美满。劳累一天的他回到家后,只要听到3岁的儿子“胖胖”乖巧地叫上一声爸爸时,那一天的疲倦和劳累都被扔到了脑后。用胡须扎着“胖胖”稚嫩的小脸,孩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还在耳边回荡,可这所有的一切在2002年的10月5日这一天成为陈沉最伤心难忘的日子。
“几分钟前儿子还在家门口玩耍,一转眼就不见了,我当时感觉天像塌下来了一样。”陈沉心情沉痛地说,为了寻找丢失的儿子,我踏上了漫长的寻子之路,多次到四川、贵州、福建、广东等地寻找,每次都失望而归。“胖胖”的母亲思念儿子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思,以致身体极度虚弱,而每次听到有孩子被解救出来时她都会跑去看看有没有“胖胖”。
像陈沉这样丢失孩子的父母在昆明官渡区为数不少。200多失去孩子的父母历经坎坷到处寻找孩子或到有关部门上访求救。他们的遭遇引起了有关部门领导和社会的关注。
为解救被拐儿童,警方严打拐卖儿童团伙的行动从未停止过。近年来,昆明警方已先后破获5个贩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187名。为了进一步打击贩卖儿童犯罪团伙,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区分局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专门的“打拐”中队。从2003年10月8日至今,该中队历经四川、贵州、福建、广东等省(市),行程数万公里,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47名,成功解救被拐儿童25名。日前,昆明警方又破获一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21名。云南警方打拐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昆明、曲靖、昭通等地先后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可为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却屡打不绝?究其原因有这么几个问题:
封建迷信思想为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沿海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一些家庭重男轻女等封建迷信的思想仍然十分严重。为达到继承“香火”和养儿防老的目的,这些人置法律于不顾,找到人贩子向他们提出收买儿童的要求,这就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
高额利润诱使人贩子铤而走险。据官渡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人贩子拐卖一个小孩可获利200到500元,再次转手倒卖可获利2000至3000元。官渡区公安分局解救回来的一个小孩被人贩子“中转”了13次,最后一道转手的人贩子赚了10000多元。拐卖儿童虽然风险大,但“成本低”,获利大,这就使得一些见利忘义的人甘冒触犯法律的风险而为之。
收买者成为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只要收买者不防碍司法机关执法,其被处罚的可能或程度都会相应的减少和减轻。从这一事实看,打拐针对的只是人贩子及其团伙,而收买者却成了打拐的盲点。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才造成了“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被拐儿童“合法化”成了儿童被拐的“助推器”。据公安机关调查,一个孩子买来后,这个孩子要在当地生活、上学和就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这名被买来的小孩要有户口。而完成这个环节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的方式给孩子报户口。只要有出生医学证明又能从有关部门弄到一张独子身份证明,孩子就能顺利落户成为合法人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办理户口。只要从当地医院开一张无生育能力的证明,然后到计生部门开一张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再通过民政部门对外公示,最后以无主弃婴的方式办理领养手续。被拐儿童的户口一旦“合法化”,这给打拐和解救被拐儿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父母监护不力致使人贩子有可乘之机。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梁家河富乐巷的陈琴在3天内两次把女儿丢失,多亏当地的民警使其丢失的女儿失而复得。然而,有很多家庭的孩子就不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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