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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穿露脐装幼儿老师被辞退 |
更新日期:2003-12-25 点击数: |
【龙虎网讯】 一名幼儿园的老师在发薪日却被通知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幼儿园解释是该老师经常穿露脐装、吃小孩东西,不适合幼儿教育工作。 12月10日是南京某幼儿园发工资的日子,负责大班艺术教育的赵老师拿到工资后被叫到办公室,幼儿园董事长对她和一名保育员李老师说:“你们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赵老师与幼儿园的合同还有半年多时间才到期,幼儿园这么突然的举措让她不能接受。 记者看到,在赵老师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合同是从2001年开始,终止日期是2004年8月9日。对于辞退赵老师,幼儿园一位负责人概括出四条:一、经常迟到;二、衣着不得体,经常穿露脐装;三、对孩子的态度不好;四、吃孩子的饭菜。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说,幼儿教育需要注意很多方面,赵老师经常穿露脐装给小孩上课,家长对此很不满,她为此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赵只改正了3天,以后又依然如故了,她实在教育不了她了。 对于幼儿园的种种理由,赵老师提出反驳:她所穿的衣服根本没有对教学造成影响,经园长劝说后,她就穿运动服了。一次被园长看到吃孩子的饭菜,根本是园长先把她的饭菜分给了孩子,后来孩子吃完后,她把剩下的一点东西吃掉。赵老师还出示了幼儿园给她开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记者看到,上面对她的评价是“热爱教育事业,尊重爱护幼儿,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对此,幼儿园解释是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给赵老师写好一点,是方便她以后找工作。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劳动保护法,像这种情况,幼儿园如果一定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像幼儿园这种前一天才口头通知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并且,根据劳动保护法,幼儿园解除合同还需要给予赵老师两个月的工资补偿。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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