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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被合法收养怪谁 |
更新日期:2003-12-22 点击数: |
内容提纯:三年前,丁俊超的3岁小儿子被“工友”拐走,丁俊超四处奔波苦苦寻找,两年后,公安部门将拐卖儿童的罪犯抓获,丁俊超这才得知,儿子已于当年被罪犯遗弃在石家庄火车北站,北站派出所将其送到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孩子在福利院已被人依法收养。自知道孩子的去向,丁俊超就不断往福利院跑,希望早日见到自己千寻万找都快想疯了的孩子,然而一年过去了,他至今仍未能见上孩子一面。 一边是丢失孩子的亲生父母,一边是依法收养并辛苦养育了三年的养父母,两对父母该怎么办?孩子又该何去何从? 给丁俊超提供法律帮助的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臧济华和石亚陶律师以及警方都认为,作为拐卖儿童案,孩子没找到,警方有责任将孩子继续找回。然而丁俊超奔波多日,至今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各方观点 派出所: 经办此案的鹿泉市公安局石井乡派出所干警说,孩子被人贩遗弃后被送到了福利院,福利院答复已将孩子合法送养,作为一级政府机构,为收养人保密也没错,我们不能采取强硬措施去调查。 福利院: 12月12日,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有关负责人说,就丁俊超这个孩子而言,情况特殊,依据法律,现在福利院也弄不清究竟什么情况下该保密,什么情况下不该保密。希望最终通过法律使问题明朗化。 法律界人士: 石家庄开天律师事务所刘占清律师认为,作为公安部门侦破的“打拐案”,虽然人贩子已落网,但被拐儿童并没有追回来,公安部门没有见到孩子,福利院经手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孩子是不是丁俊超的儿子,目前还不能确定,所以,公安部门确定丁圆(化名)身份应该是第一步。 而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薛洪增律师认为,此事涉及情理与法理。法律上,养父母与福利院所做是合理合法的。但从情理上来说,当初孩子是被人偷走的,亲生父母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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