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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制度草案基本拟定
更新日期:2003-12-19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本报讯 (记者张振宁) 本报刊登了有关我市将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文章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普遍关注。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调研测算工作已经完成,初步草案基本拟定,并计划于明年下半年颁布实施。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同志介绍,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是为更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保证广大妇女平等就业权、收入分配权、教育培训权,保护母婴健康,提升社会文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和发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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