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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婴儿告医院获赔偿15万
更新日期:2003-12-11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本报滨海讯 (见习记者 陈禹安) 一名出生刚两个月的婴儿,被确诊为难以治愈的脑瘫。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是医院接生不当所致,把医院告上法庭。日前,大港法院审结了这起历时一年的案件。

  范小兵(化名)2001年10月1日出生后窒息2分钟,第4天出现抽搐现象,当年12月被确诊为脑瘫。范小兵的父母认为,导致孩子脑瘫的原因是医院在产前对胎心监护判断错误,导致胎儿长时间在子宫内窘迫并延误了剖腹产手术,以及产后对婴儿窒息处理不当。2002年11月,范小兵的父母作为范小兵法定代理人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46万余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首先委托某医学会作事故鉴定。经过近5个月的鉴定,确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院方根据这个鉴定结论只同意赔偿10万元。原告方对该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并在今年4月提出申请,要求对某医学会作鉴定所依据的原始病历进行内容是否作过修改的笔迹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结论是“检材7:00PM字迹为其它字迹擦刮后添加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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