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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学生在体育课猝死
更新日期:2003-12-10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时报记者 杨丽,通讯员 刘殿君

  时报讯 这两天,萧山义蓬镇后埠头村村民孙炳祥夫妻正东奔西跑找律师咨询,他们要为自己死去的9岁儿子阿男打一场官司。

  事件:跑着跑着,突然蹲到地上

  时间定格在9月24日15时20分。

  义蓬镇第二完小的操场上,正在上体育课的阿男跑着跑着,突然蹲到地上,脸色发白。

  老师发现阿男的异常情况后,立即送其到医院就诊。虽经急救,阿男还是在20多分钟后死亡。医生在当时的诊断记录上写下,阿男患有“胸腺增生肥大症”。

  疑问一:体育老师是食堂工人?

  在记者采访前,已有人向记者提起:该起事件中的体育老师沈仁标在这所小学里,拥有双重身份———义蓬镇第二完小食堂锅炉工和该校体育代课老师。这个双重身份从4年前就开始了,但沈至今没有接受过任何师资培训。

  对此,义蓬镇第二完小的校长田洁民向记者证实,沈仁标的确是该校编制的代课老师。关于沈仁标的工作,学校具体是这样安排的:上午,沈主要在食堂工作,负责烧锅炉;下午,给学生上体育课。

  田校长称,类似沈老师这种兼职方式,对他们这样规模的小学来说,很正常。他解释说:学校只有一个专职的体育老师,课上不过来,所以请沈老师来代课。

  沈仁标称,虽然他是代课老师,但是他上课都是按照教学规定正常教课的。

  对此,阿男的父母强烈质疑:校方怎么能安排一名食堂工作人员给学生上体育课?如果让有经验的教师上课,这起死亡事故是否有可能避免?

  疑问二:病历卡有撕过痕迹

  据了解,当时,阿男在看病过程中,出现了两份病历卡,其中电脑打印的那份病历卡有撕过的痕迹,撕下的那一张不翼而飞。

  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徐忠明副院长解释说,孩子属于突发性疾病死亡。医院对于这次急救没犯原则上的错误。

  负责急救的医生潘小明对当日情况作了补充:他开始先按照班主任陈素琴老师所说,在电脑上打印病历卡,5分钟后,沈仁标老师赶到。考虑到沈仁标是当事人,应以他的叙述为准,潘随即撕下刚写的第一页,从第二页写起,但又想到撕下一页的病历不完整,故取出另一份空白病历卡,直接用笔填写封面后,开始记录。于是事后有了两份病历卡,但撕下的那一页,却怎么也找不着了。

  疑问三:学校两年没有进行体检

  在事情发生之前,包括阿男的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在内,没人知道孩子患有“胸腺增生肥大症”。

  事实上,记者查阅学校关于学生体检的所有记录发现,从2001年开始,该校没有安排组织全校学生进行过一次体检。

  律师说法: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浙江元首律师事务所的陈大力律师介绍,按照去年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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