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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农民工子女上学有了章程 |
更新日期:2004-5-27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
太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的有关具体问题和操作办法现已基本确定。5月25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的意见。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行安排。对持有一年以上暂住证和就业证,且具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按规定均应妥善安排其就学,并且除了收费外,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也要对其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根据这些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为减轻其负担,将制定分学期或学年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鼓励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等方式,还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子女上好学。如违规收费,要立即予以查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子女暂住证登记和发放,由公安机关负责,并且每年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暂住人口报表。就业证颁发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每年也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务工就业农民有关情况。 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安排保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机构编制部门也将根据学校接收农民子女学生数量,核定教职工编制。街办、社区要负责动员、组织、督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接收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要给予扶持,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 据市教育局初步调查,目前在我市城区及4个县城借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小学生、初中生有上万人,借读收费为公立学校初中每生每学期最高750元,公办小学每生每学期最高500元,偏远的小学、初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100元、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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