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文章搜索
太原:取消幼儿园赞助费
更新日期:2003-8-18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从新学期起,太原市幼儿园一律不再收取赞助费。太原市物价部门明文规定:新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出台后,所有幼儿园不得再收取赞助费、兴趣费、支教费等政府规定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否则将予以严厉查处。

  据了解,太原市现有幼儿园997所,其中公办园22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办园190所、农村集体办园695所、私立园90所。长期以来,众多幼儿园在规定标准之外,自行向家长收取赞助费、兴趣费、支教费等,少的一年300元,多则一年2000元,造成实际收费标准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群众多有怨言。

  为从源头上规范幼儿园收费,太原市教育局向市物价局提出了《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指出原定的收费标准已明显不能适应现阶段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并制定了两套调整方案,其中第二套方案备受欢迎:对公办园收费由政府制定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民办园根据办学成本,参考公办园标准自主定价,可上下浮动30%,上浮不超过30%;公办园的收费(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三项合计)在现有基础上,按照所属星级从低到高分别上浮55%至100%不等,如三星级幼儿园原收费为每月75元、新标准拟定为每月最低120元、最高140元。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