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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参加兴趣班有“上限” |
更新日期:2006-6-1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
书法班、钢琴班、围棋班……种类繁多的兴趣班让家长无从选择,也加重了孩子们的学习负担。日前,重庆市教委出台了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规范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每学期每名幼儿参加兴趣班的种类不得超过两项。
重庆市教委有关人士称,这是全国首个规范学前教育的准则。它明确规定在城市和城镇地区不再举办学前班,要求市级示范小学在今年8月31日前取消学前班;每学期幼儿参加兴趣班不得超过两项,兴趣班不得采用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内容和方法,不能占用幼儿活动时间,更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幼儿参加,要充分尊重家长意愿。
重庆市教委有关人士介绍,学前机构开设兴趣班(包括与其他机构合办),都必须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优教班、特色班、识字班、英语班、蒙氏班等并作为班级名称。幼儿园不得擅自接受社会机构在园内挂牌办班。
细则还规定,宝宝每天都有生活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特别应保证宝宝有两个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一个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应丰富、形式多样、动静交替。 汤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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