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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和惩罚的局限性
更新日期:2006-3-8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怎样执行规矩呢?传统的做法自然是奖励和惩罚。

  奖励和惩罚已经根深蒂固地植入了大多数家长的头脑。小巫说:这个手段有用吗?有用,但是效果是暂时的、表面的、局部的,他们并不能教给孩子自信、自律、自立,也剥夺人的创造性。奖惩制度最大的效用是奴役一部分儿童,再将另一部分儿童变成造反派。

  是小巫危言耸听吗?小巫援引澳大利亚心理学博士博森的观点,指出惩罚手段会引起以下几点不良后果:1、受到惩罚的儿童倾向于报复家长:“既然你有权力伤害我,我也有同样的权力伤害你。”2、惩罚仅仅暂时镇压某种行为,却没有起到消除这种行为的效果。行为可能会变本加厉,于是家长必须不断地实施惩罚。3、惩罚要求家长为孩子的行为负责,而本来应该由孩子来进行选择、承担后果。这样的结果就是孩子不知道为自己的生活进行负责任的选择。4、用惩罚来要挟孩子,干脆就是公然地邀请孩子来反抗你,进行权利斗争。

  使用奖励手段,同样会造成不良后果,孩子逐渐学会,无论父母要求自己做什么,都必须提供奖励。今后无论做什么,即使是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没有奖励就没有动力。如果他人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没有“甜头”是绝对不行的。奖励还会让儿童泄气,“今天要是乖乖的,妈就给你买巧克力。”潜台词是“你本来是个不乖的孩子,如果今天破格表现好了,我就给你点甜头。”奖励手段无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当一个孩子自律、负责地行动时,这是他应当做的,我们没有必要额外奖励他。

  幼儿园的老师们发现,用小红花作为奖励,只在刚开始时有效果。时间一长,激励效应就趋于平淡,那些总得不到小红花的孩子,往往转而采用相反的行为来取得老师的关注。这种奖励机制总体上里大于弊。

  那么,家长怎样才能有效地鼓励儿童自律呢?

  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

  小巫提出了一个命题:让孩子自己体验和承担行为后果。

  在《和孩子划清界限》一书的开头,小巫写了这样一个例子:

  一个周末,儿子Sam去公园,晚上回家时钓回来三条金鱼,其中一条红色的尤其让Sam喜欢。小巫帮Sam将金鱼放在洗衣盆里,自己到客厅和客人谈话。一会就听到丈夫在小卧室里告告诫儿子,随后丈夫很着急地跑到客厅对小巫说:“这些鱼恐怕活不到明天!他一直在抓它们,盆里都是鱼鳞。”小巫说,既然你劝他不听,那就随他玩吧,第一次有金鱼,当然爱不释手,如果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倒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刚刚送走客人,从小卧室里传来Sam撕心裂肺的痛哭声:红金鱼死了!窗台上、地板上、孩子的衣服上,全是水。小巫先把Sam抱在怀里安慰他。Sam叫着再去钓一条,小巫说天黑了,公园关门了,今天不能去了。Sam又说明天去,小巫回答明天要去幼儿园,只能周末再去钓鱼。Sam哭得更厉害了,丈夫过来说:“谁让你使劲玩他们,不是告诉你这样鱼会死吗?”小巫说:“不要说他了,这么漂亮的鱼死了,多令人难过呀,让他好好伤心一会吧。”Sam哭啊哭,吃完晚饭还接着哭。于是小巫让他给自己以前的保姆佟阿姨打了个电话,分享一下这个悲伤。

  很多家长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做呢?有的会把金鱼抢过来,不许孩子玩;有的看到孩子哭会心软,马上去市场买一条回来;有的会借此将孩子训斥一顿……小巫讲,这些应对的办法,无法让孩子从这件事情中得到成长。小巫对待整个事件的做法可以反映出她的理念:事先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做出一定规劝,但是不强迫孩子,选择权在孩子手里。当事件发生后,让孩子体会自己行为的后果,那就是最喜欢的金鱼死了,尝到了失去金鱼的痛苦。爸爸妈妈还要用自己的态度告诉孩子要自己对这痛苦负责:自己弄死了金鱼,没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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