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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要对孩子滥用惩罚?
更新日期:2006-1-12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我们所讲的惩罚,指的是父母愤怒地训斥、剥夺孩子正当的权利、造成孩子身心痛苦的行为,不包括体罚,因为体罚是非法的,绝对不允许的。  
  专家认为,对孩子的惩罚在短期内有一定的效应,但却没有长期效果。严厉的惩罚或长期的惩罚终将形成孩子两种对立的性格特征。一种是愤怒、反叛(我就不照你们说的办)、反抗(打我也不怕);另一种是顺从(我还小,只能照你们的办)、畏缩(能躲就躲,别让发现)和退缩(反正我不是个好孩子)。   
  即使是一些轻微的惩罚,对于孩子来讲,也是很有震撼力的,因为孩子既有敏感的自尊心,又有对是否公平的敏锐感受能力。一个不公平的惩罚,会使孩子感到万分委屈,进而改变他对父母的看法,最终将改变他对自身的评价。因此,成人要特别慎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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