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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培养女儿的
更新日期:2006-1-12 点击数: 请双击滚屏阅读
    我只有一个女儿,爱如掌上明珠。女儿小时的玩具是手枪、木刀,她养的小兔、小蛇是她的伙伴,夏天带她捕蝴蝶、粘知了,让她不怕昆虫,爱小动物,认识大自然。 
 
    小学五年级以前她生活在北京,上一年级时她把铅笔削得溜尖溜尖,铅芯露出许多,很容易折断,一支铅笔用不了一个星期。这还了得,于是点化了她一次。 
 
    那时自己去煤铺运100块蜂窝煤比请煤铺送到家里少3分钱。我借了一辆车,买了300块煤,我架辕,女儿帮套,到了家,,让她把煤一块一块码到厨房。她干了小半天,汗流满面,黑眉乌嘴,手成了炭条儿。我给了她9分钱说:“这是你今天挣的,用它买铅笔吧。”她攥着三支刚买来的铅笔说:“这三支铅笔来的真不容易呀。”自此常用运煤省下的钱买文具,她也知道爱惜文具了。 
 
    到了日本我任医学中心的院长,她来医院大有众星捧月之势,为了打掉她的优越感,利用午休让她跟我刷厕所,寒暑假帮助卫生员洗衣、送饭。 
 
    在日本考上高中以后,没让她入学,把她送到中国去读高中,找了一间房,自己买菜、生火做饭,自己料理生活,成绩虽不理想但学会了独立生活的本领,无疑是个大收获。 
 
    回到日本上大学,我只给她交了第一次学费,她边打工边上学,自食其力读完医科。上大学我并没有让她死读书,我说:“考七八十分就行,学校学的只有20%将来要用的,30%可查阅不必记,50%的知识垃圾应该忘掉。” 
 
    让她学空手道,很有长进,到外国打过比赛,让他看书,文学的、哲学的,甚至占卜风水的;请来了皇家饭店的厨师教做菜,她现在不单能做日本菜、中国菜,还能做几道法国菜呢。还让她去学开车。 
 
    毕业以后,在我的医院工作了两年,但不是临床,是当杂工,扫厕所、洗床罩、粉刷墙壁;后来当挂号员、记账员,最后才给病人看病。 
 
    后来又让她到社会上去“进修”,到饭店去打工,给有钱人家的小姐当私人保镖,学会伺候人;到街头当交通指挥员,晒得脸漆黑,学吃苦;让她租块地方到庙会(神社等)去卖玩具,练习炼摊儿;让她去医科大学打工,处理尸体,把内脏的污物清除,然后泡到福尔马林池子里,练胆儿;让她和渔夫半夜出海捕鱼。她干了不下20个工种,挣了不少钱,一分我也不要,让她去非洲、欧洲旅行、长见识。 
 
    一回她去外县,丢了钱包,没钱买车票回来,居然摆卦摊,打出中国麻衣相法的招牌,挣够了路费回了家(中国朋友可别效仿)。 
 
    女儿今年28岁了,长得不丑,是医生,还是医院的负责人,衣着相互不施脂粉,也不戴首饰,更不文眉鼻什么的,尚不忙结婚,工作挺起劲儿。 
 
    她常指着我对她的朋友说:“这个老头子真教给我不少生活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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